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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简介 漳浦县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科技工作的县政府综合协调部门,为正科级。内设“办公室、综合计划股、科管股”三个股级行政单位及“科技综合信息中心、生产力促进中心、磁学应用研究所”三个事业单位。现有干部职工人数13名,设局长1名、副局长2名。 主要职责: (一)组织制订全县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、社会 发展的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。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;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。 (二)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,负责县年度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。 (三)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、措施并组织实施。 (四)研究制订我县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、措施;归口管理科技三项经费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。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的预、决算。 (五)归口管理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;指导科技成果转化;管理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科技园区,负责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的新产品认定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负责管理全县高新技术企业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;协调涉及人口、环境、资源、社会发展等科技工作。 (六)指导、协调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;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县科技兴工、科技兴农、科技兴贸、科技兴海、科技扶贫、科技拥军;组织开展科技进步考核;组织实施国家级、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、农业科技园区、星火密集区、星火国际化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区域示范工作。 (七)负责“科技进步法”、“科技成果转化法”、“专利法”、“合同法”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等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督促;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、技术市场、专利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(除著作权外)等工作。 (八)负责管理全县信息产业工作,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,引导与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,指导产业结构、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。 (九)研究拟定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,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。 (十)参与编制县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以及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规划;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、科技综合信息中心、科技开发站等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;管理科技条件工作。 (十一)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,组织实施国际及对港、澳、台科技合作与交流;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,负责科技工作出国任务和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。承办科技团组和自然科学类国际学术会议因公出国(境)团组和人员的报批。 (十二)负责我县与高校、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的申请和跟踪服务工作;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促进“产学研”、“农科教”联合。 (十三)落实党和国家对科技人员的政策和各项规定,参与研究制定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、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;参与专业人才管理工作。 (十四)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情报信息工作。负责科技宣传、科普、科技统计工作,指导科技档案工作。 (十五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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